这份公开判决来自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案号(2018)苏0924刑初114号。法院认定柳卫国、梅正旺、姚正荣未办采伐许可证砍伐圩堤树木,构成滥伐林木罪,免予刑事处罚。辩护人高峰律师(江苏正都律师事务所)、单祥律师(江苏一正律师事务所)到庭。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2018)苏0924刑初114号
- 法院:射阳县人民法院(江苏)
- 起诉书:射检诉刑诉[2018]108号
- 辩护人:高峰律师(江苏正都律师事务所)、单祥律师(江苏一正律师事务所)
-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公开文书记载:村集体为加固圩堤将堤上树木出售给梅正旺,柳卫国明知应办采伐许可证而未办理即联系采伐,梅正旺雇佣姚正荣组织工人砍伐。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辩护人到庭。法院认定三人构成滥伐林木罪,免予刑事处罚。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柳卫国、梅正旺、姚正荣犯滥伐林木罪,免予刑事处罚。
说明
树是村里卖的、也是为了修圩堤,本例仍定罪。
家属能对照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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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判决书载明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罪名对照见滥伐林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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