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公开判决来自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案号(2021)冀0922刑初213号。法院认定赵永芳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2021)冀0922刑初213号
- 法院:青县人民法院(河北)
- 起诉书:青检刑诉[2021]132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公开文书记载:2019年12月起,赵永芳在青崇公路南环加油站南2公里处夫妻保健品店销售“黑金刚”和“伟哥1+1”,共销售500元左右。北京微量化学研究所检出西地那非。赵永芳退缴违法所得并缴纳十倍惩罚性赔偿金五千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赵永芳认罪并退缴。法院认定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追缴五百元,支付十倍惩罚性赔偿金五千元,五年内禁止从事与销售保健品相关的职业。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赵永芳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追缴违法所得五百元;支付销售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五千元;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禁止从事与销售保健品相关的职业。
说明
说是进货没要合格证、只卖了五百元,本例仍定罪。
家属能对照什么
- 保健品店卖黑金刚检出西地那非,可能构成本罪。
- 说是只卖了五百元,不等于一定不构罪。
- 刚被抓,先读37天黄金期。系统说明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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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判决书载明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罪名对照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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