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公开判决来自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案号(2015)丰刑初字第0665号。法院认定王某传播淫秽物品,免予刑事处罚。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2015)丰刑初字第0665号
- 法院:丰县人民法院(江苏)
- 起诉书:丰检诉刑诉(2015)587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公开文书记载:王某在明知网站为淫秽色情网站的情况下,仍在动漫版块担任督察等职务。经鉴定,其任职期间所管理维护的区域中有246部视频属于淫秽视频。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王某对指控事实无异议。法院认定坦白,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王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免予刑事处罚;作案工具电脑一台予以没收。
说明
自己只是版主、不是上传的人,本例仍定罪。
家属能对照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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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判决书载明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罪名对照见传播淫秽物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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