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公开判决来自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案号(2014)河刑初字第470号。法院认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被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对刘某免予刑事处罚。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2014)河刑初字第470号
  • 法院: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山东)
  • 起诉书:临东检公刑诉[2014]408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公开文书记载:2011年7月22日河东区卫生局向刘某颁发乡村医生证书,执业地点为太平街道小刘寨村卫生室。刘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离开指定地点开设卫生室,分别于2011年8月3日、2013年5月31日两次被行政处罚后继续诊疗。2014年8月5日主动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刘某开庭对事实无异议。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刘某犯非法行医罪,免予刑事处罚;扣押财物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说明

有乡村医生证,本例仍因离开指定地点、被罚两次后再干而定罪。

家属能对照什么

  • 乡村医生证不能随便换地方开卫生室。
  • 被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本身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 刚被抓,先读37天黄金期。系统说明见非法行医罪百科

提交问题,由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解答困惑:联系咨询

法律依据

判决书载明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罪名对照见非法行医罪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为法律科普学习用途,不构成针对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诉讼代理承诺或办案结果保证。本站由科技公司运营,仅做普法与线索对接,不直接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或辩护。文中案例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12309中国检察网等国家公开司法平台,可凭案号核验原文。刑事案件每一起案情、证据与司法裁量均存在差异,具体问题请咨询合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师依法办案,不承诺取保、不起诉、无罪或胜诉。

页面整理:本站普法编辑

对应罪名百科:非法行医罪。刚被拘留可先看37天黄金期办案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