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信息
案号:(2022)粤0781刑初179号
审理法院:台山市人民法院
罪名: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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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19年6月,被告人陈某虚构自己是珠海某单位工作人员、能介绍被害人到该单位工作,先后以入职需要办理学历证书、购买职位为由,骗取被害人陈某成人民币20,250元。
陈某于 2021年12月21日被刑事拘留,2022年1月20日被取保候审。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判决书写明:被告人坚持自己辩护,不需要法律帮助。法院适用速裁程序、独任审判,于 2022年6月17日公开开庭。
案发后,陈某已赔偿被害人人民币20,290元(高于指控被骗的 20,250 元),并取得谅解。他对指控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并签字具结。
这份速裁判决没有单列「经审理查明」段落,本院认为部分确认指控事实清楚、罪名成立。本文不补写会见、阅卷等过程。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其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已赔偿并取得谅解、预缴罚金,可以从轻、从宽处罚;根据情节、悔罪表现和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以宣告缓刑。
- 罪名:诈骗罪
- 主刑: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 附加刑: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决书写明罚金已缴纳)
判决日期:2022年6月17日。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家属能对照什么
对照的不是把数字抄一遍,而是看这份判决里,法院把哪些情节写成了从宽理由,家里如果遇到同类指控,可以依法做哪些准备。过往结果不预示个案结果,不能推出「退赔就一定缓刑」。
- 先问强制措施能不能变更。本案 2021年12月21日刑事拘留,约一个月后取保候审。数额已经达到「数额较大」,也不是一拘到底。刚被拘留,先看家人被刑事拘留,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把罪名、看守所、办案单位记清楚,再由执业律师依法申请取保。不能承诺一定取保。
- 退赔走合法途径,留下凭证,争取书面谅解。本案赔偿 20,290 元,高于被骗的 20,250 元,并取得谅解;法院把「已赔偿并取得谅解」写进从宽理由。家属可以对照退赃退赔有用吗:通过办案机关或律师转交,不要把钱交给中间人「保证撤案」,也不要串供、威胁对方写谅解书。
- 认罪认罚先搞清指控再签。本案对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都没有异议并签字具结,法院据此从宽。签字前要听懂起诉书写了什么、建议判几年。不确定时先看认罪认罚该不该签。签了不是买缓刑,不签也不等于必然实刑。
- 预缴罚金是从宽情节之一,不是买刑。判决写明积极预缴罚金、罚金已缴纳。有没有能力预缴、缴多少,要结合律师意见和法院要求,不能当成「交钱就缓刑」。
- 速裁窗口很短,材料要提前准备。本案 2022年6月9日起诉,6月17日就开庭。退赔凭证、谅解书、认罪认罚具结如果要起作用,通常要在开庭前送到卷里。程序对照办案流程。
- 本案自己辩护,不代表家属不该请律师。公开文书写明被告人坚持自己辩护、不需要法律帮助,最终仍宣告缓刑;这不能类推成「自己辩也能缓刑」。如果希望有人核对起诉书、对量刑建议提出意见,需要另行委托执业律师。本案公开文书未记载律师工作。缓刑条件见怎么争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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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判决书载明)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
-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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