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公开判决来自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6)豫01刑初161号。法院认定曹阿满犯走私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辩护人岳恒旭到庭。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2016)豫01刑初161号
- 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
- 起诉书:郑检公一刑诉〔2016〕99号
- 辩护人:岳恒旭律师(河南英协律师事务所)
-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公开文书记载:2016年5月,曹阿满加入群主为“弹道”的QQ群,向网名“123”的卖家通过支付宝付款,从国外购买气枪子弹5盒,并用虚假姓名、地址和虚拟运营商电话收件。同年6月3日,其在许昌市襄城县邮政局收取包裹时被抓获。鉴定认定邮件内气枪铅弹1213发,均为5.5mm气枪弹;另主动上交的枪型物一把可认定为枪支。海关记载该国际邮件寄自爱尔兰。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曹阿满对事实无异议。岳恒旭提出情节较轻、如实供述、初犯,请求缓刑。法院认定走私1213发属于情节较轻,因如实供述、缴纳罚金适用缓刑。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曹阿满犯走私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扣押的5.5mm气枪子弹1213发、枪型物一把依法予以没收。
说明
说是只是打着玩、从网上买配件,本例仍定罪;法院适用缓刑五年。
家属能对照什么
- 网上找境外卖家用假名收气枪铅弹,可能构成本罪。
- 说是只是打着玩、海边捡的、不知道要申报,不等于一定不构罪,也不等于一定缓刑。
- 刚被抓,先读37天黄金期。系统说明见走私武器、弹药罪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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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判决书载明依照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罪名对照见走私武器、弹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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