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公开判决来自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川0106刑初78号。法院认定齐亚芬犯组织残疾人乞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指定辩护人李勇、王婵到庭。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2020)川0106刑初78号
  • 法院: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四川)
  • 起诉书:成金检公诉刑诉(2020)17号
  • 辩护人:李勇、王婵律师(四川皓锦律师事务所)
  •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公开文书记载:2019年6月25日至7月2日,齐亚芬、田志鹏均系又聋又哑的人,利用微信发布招聘信息,招募又聋又哑的宋某1、宋某2、胡某、陈某前来成都乞讨,扣留身份证等证件,收缴手机并威胁不能逃跑。齐亚芬指使田志鹏殴打胡某,并将乞讨所得全部收缴。陈某案发前逃跑,宋某2、胡某逃跑后报警。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二人对事实无异议并认罪认罚。王婵提出齐亚芬系聋哑人、坦白、初犯。杨亚丽提出田志鹏系从犯。法院认定构成组织残疾人乞讨罪,对齐亚芬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齐亚芬犯组织残疾人乞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被告人田志鹏犯组织残疾人乞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说明

说是自己也是聋哑人、已经认罪认罚、田志鹏受指使,本例仍定罪;齐亚芬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家属能对照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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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判决书载明依照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罪名对照见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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