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个罪,普通人怎么理解?(无门槛科普)

1. 到底什么行为算虐待被监护、看护人?

大白话:幼儿园老师、养老院护工不能打孩子、打老人。你在幼儿园殴打幼儿致轻微伤、掌掴幼儿、体罚致轻伤一级,就可能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它和虐待罪容易混:虐待罪盯的是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本罪盯的是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在履行职责时实施虐待。它和故意伤害也不是一回事:故意伤害盯的是造成轻伤以上结果;本罪即使只造成轻微伤,情节恶劣也可能构罪,同时还可能被禁止从事幼教。

常见高风险场景:幼儿园殴打幼儿致轻微伤后被禁业幼教、掌掴幼儿后被禁业幼教、体罚致轻伤一级赔偿70000元后被禁业教育。本页三例全部来自公开判决。说是管教、只打了一下、已经赔偿,不等于一定不构成本罪。

2. 什么情况可能不按本罪处理?

不属于监护、看护职责、情节显著轻微、应认定为故意伤害、证据不足,都是常见争点。赔偿,依法可能从宽,但不能事先保证缓刑。

3. 一旦被抓,最常见结果是什么?

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理结果可能包括不起诉、缓刑、实刑,以及禁止从事相关职业。认罪,不能保证缓刑。

二、本罪公开真实典型案例(全部带案号)

文书查检索「宣告无罪」时未能稳定核验到可引用的终审无罪全文,本页不编造本罪无罪案例。以下三例分别为山东缓刑、江苏缓刑、河南缓刑。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案例一:幼儿园殴打幼儿致轻微伤,拘役六个月后缓刑并禁业幼教

案号:(2019)鲁0391刑初6号 | 法院: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山东)
起诉书:公开文书未摘录起诉书号 | 辩护人:张勇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 | 检索:复制案号前往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打开本站对应真实判例页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李晓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公开文书记载:李晓在幼儿园殴打幼儿,致轻微伤。辩护人张勇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辩护人张勇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认定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禁止从事幼教相关职业。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李晓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禁止从事幼教相关职业。

说明

说是管教、只造成轻微伤,本例仍定罪并禁业。

案例二:掌掴幼儿,有期徒刑六个月后缓刑并禁业幼教

案号:(2018)苏0312刑初600号 | 法院: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江苏)
起诉书:公开文书未摘录起诉书号 | 辩护人:薛拥军律师、朱桂梅律师(江苏凤泉律师事务所)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 | 检索:复制案号前往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打开本站对应真实判例页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周依娜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公开文书记载:周依娜在幼儿园掌掴幼儿等。辩护人薛拥军律师、朱桂梅律师(江苏凤泉律师事务所)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辩护人薛拥军、朱桂梅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认定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禁止从事幼教相关职业。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周依娜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禁止从事幼教相关职业。

说明

说是只打了一下、已经道歉,本例仍定罪并禁业。

案例三:体罚致轻伤一级赔偿70000元,有期徒刑一年后缓刑并禁业教育

案号:(2020)豫1081刑初485号 | 法院:禹州市人民法院(河南)
起诉书:公开文书未摘录起诉书号 | 辩护人:张红雨律师(河南启法律师事务所)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 | 检索:复制案号前往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打开本站对应真实判例页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禹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李琦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公开文书记载:李琦体罚被看护人,致轻伤一级,赔偿70000元。辩护人张红雨律师(河南启法律师事务所)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辩护人张红雨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认定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禁止从事教育相关职业。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李琦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禁止从事教育相关职业。

说明

说是已经赔偿70000元、取得谅解,本例仍定罪并禁业。

三、罪名官方标准定义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

四、刑法官方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五、司法解释与立案追诉标准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应予追诉。本页山东例致轻微伤并禁业幼教,江苏例掌掴幼儿并禁业幼教,河南例致轻伤一级赔偿70000元并禁业教育。

赔偿,依法可能从宽。不能据此承诺“只造成轻微伤就一定不立案”。

六、完整量刑标准

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页三例主文分别为缓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均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

七、犯罪构成四要件

  • 客体:被监护、看护人的人身权利。
  • 客观: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
  • 主体: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单位也可构成。
  • 主观:故意。

八、此罪与彼罪区分

本罪 vs 虐待罪虐待罪针对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本罪针对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在履行职责时实施虐待。

本罪 vs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针对造成轻伤以上结果;本罪即使只造成轻微伤,情节恶劣也可能构罪。

九、律师全套辩护策略

9.1 无罪辩护

  • 不属于监护、看护职责;
  • 情节显著轻微;
  • 证据不足。

9.2 不起诉辩护

情节较轻、已赔偿谅解,争取相对不起诉。

9.3 缓刑与罪轻辩护

证明赔偿、谅解、坦白、认罪认罚、初犯。

十、刑事案件办理全流程(家属版)

详见办案流程。刚被拘留请先读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同类公开处理见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真实判例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为法律科普学习用途,不构成针对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诉讼代理承诺或办案结果保证。本站由科技公司运营,仅做普法与线索对接,不直接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或辩护。文中案例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12309中国检察网等国家公开司法平台,可凭案号核验原文。刑事案件每一起案情、证据与司法裁量均存在差异,具体问题请咨询合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师依法办案,不承诺取保、不起诉、无罪或胜诉。

页面整理:本站普法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