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个罪,普通人怎么理解?(无门槛科普)

1. 到底什么行为算破坏军婚?

大白话: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仍与之同居或者结婚,就可能构成破坏军婚罪。它和重婚罪容易混:重婚看的是自己有配偶再结婚或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本罪专门保护现役军人的婚姻。它和普通婚外情民事纠纷也不是一回事:明知是军嫂仍同居,可能入刑。

常见高风险场景:明知对方丈夫是现役军人仍同居、与军人配偶登记结婚。本页三例全部来自公开判决。说是双方自愿、军人丈夫后来谅解,不等于一定不构成本罪。

2. 什么情况可能不按本罪处理?

不明知是现役军人配偶、仅有偶尔往来未达同居、证据不足,都是常见争点。谅解、认罪,依法可能从宽,但不能事先保证缓刑。

3. 一旦被抓,最常见结果是什么?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强奸罪定罪处罚。处理结果可能包括不起诉、免刑、缓刑、实刑。认罪,不能保证缓刑。

二、本罪公开真实典型案例(全部带案号)

文书查检索「宣告无罪」时未能稳定核验到可引用的终审无罪全文,本页不编造本罪无罪案例。以下三例分别为河北缓刑、山东缓刑、河南同案重婚缓刑。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案例一:破坏军婚后取得军人丈夫谅解,缓刑一年

案号:(2016)冀0983刑初240号 | 法院:黄骅市人民法院(河北)
起诉书:黄检公诉刑诉(2016)第205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 | 检索:复制案号前往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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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黄骅市人民检察院以黄检公诉刑诉(2016)第205号起诉书指控吕某犯破坏军婚罪。公开文书记载法院认定指控罪名成立,吕某认罪态度较好,且取得了史某丈夫孙某的谅解。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法院酌情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吕某犯破坏军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说明

说是军人丈夫已经谅解,本例仍定罪。

案例二:破坏军婚,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案号:(2015)菏牡刑初字第128号 | 法院: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山东)
起诉书:公开文书未记载起诉书文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 | 检索:复制案号前往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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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范某破坏军婚案。公开文书记载范某犯破坏军婚罪。公开文书未记载起诉书文号,亦未记载辩护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范某犯破坏军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说明

说是双方自愿,本例仍定罪。

案例三:破坏军婚并与军人配偶形成非法婚姻,同案重婚者缓刑一年

案号:(2013)灵刑初字第24号 | 法院:灵宝市人民法院(河南)
起诉书:公开文书未记载起诉书文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 | 检索:复制案号前往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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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灵宝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刘根枝破坏军婚、黄承华重婚案。公开文书记载刘根枝犯破坏军婚罪,黄承华犯重婚罪,并判决解除二人非法婚姻关系。公开文书未记载起诉书文号,亦未记载辩护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法院判处刘根枝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黄承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非法婚姻关系予以解除。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刘根枝犯破坏军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黄承华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被告人刘根枝、黄承华的非法婚姻关系予以解除。

说明

说是后来登记成了夫妻,本例破坏军婚一方仍处实刑,同案重婚适用缓刑。

三、罪名官方标准定义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四、刑法官方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五、司法解释与立案追诉标准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应予追诉。本页河北例取得军人丈夫谅解后仍定罪,山东例判处缓刑二年,河南例破坏军婚处实刑、同案重婚缓刑。

谅解、认罪,依法可能从宽。不能据此承诺“对方谅解就缓刑”。

六、完整量刑标准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页三例主文分别为缓刑一年、缓刑二年、同案重婚缓刑一年。

七、犯罪构成四要件

  • 客体: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 客观: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
  • 主体:一般主体。
  • 主观:故意,须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

八、此罪与彼罪区分

本罪 vs 重婚罪重婚保护一般婚姻;本罪专门保护军婚,明知是军人配偶而结婚或同居即可,不以自己有配偶为前提。

本罪 vs 强奸罪:利用职权、从属关系胁迫奸淫军人妻子的,按强奸罪处罚。

九、律师全套辩护策略

9.1 无罪辩护

  • 不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
  • 未达同居,只是偶尔往来;
  • 证据不足。

9.2 不起诉辩护

军人一方谅解、情节轻微,争取相对不起诉。

9.3 缓刑与罪轻辩护

证明认罪、谅解、初犯。

十、刑事案件办理全流程(家属版)

详见办案流程。刚被拘留请先读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同类公开处理见破坏军婚罪真实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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