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办理偷越证件)属于刑法分则「渎职罪」。本页用大白话说明普通人如何理解本罪,并附可核验公开案例、立案标准、量刑与辩护要点,供家属普法检索。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
黑龙江绥北(2015)绥北刑初字第279号:冯某某六个月缓刑一年。
四川泸定(2017)川3322刑初13号:江雅康三年六个月。
用大白话讲清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是什么、办证机关工作人员违规办证会不会坐牢,并附刑法条文与可核验公开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