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个罪,普通人怎么理解?(无门槛科普)

1. 到底什么行为算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

大白话:负责办理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仍为其办理出入境证件,就可能构成本罪。它和偷越国(边)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不同:后两者盯偷越者或组织者;本罪盯办证机关工作人员违规办证。收取好处费的,还可能另定受贿罪等相关罪名。

本页两例分别来自黑龙江、四川公开裁判。可核一审公开刑初文书目前仅两例,待系统升级后补充。

2. 什么情况可能不按本罪处理?

不明知对方企图偷越、未实际办理证件、证据不足,都是常见争点。自首、坦白、认罪,依法可能从宽。

3. 一旦被抓,最常见结果是什么?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页两例分别为缓刑、实刑三年六个月。

二、本罪公开真实典型案例(全部带案号)

以下两例分别为黑龙江缓刑、四川实刑。请用案号核对原文。

案例一:为偷越人员违规办理证件,缓刑

案号:(2015)绥北刑初字第279号 | 法院:绥北人民法院(黑龙江)
起诉书:绥北检公诉刑诉(2015)250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未记载冯某某辩护人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 | 检索:复制案号前往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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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绥北人民检察院以绥北检公诉刑诉(2015)25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冯某某犯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公开文书记载:冯某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明知他人企图偷越国(边)境,仍为其办理出入境证件。公开文书未记载冯某某辩护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冯某某犯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二:为他人偷越办证并收受好处,实刑

案号:(2017)川3322刑初13号 | 法院:泸定县人民法院(四川)
起诉书:泸检诉刑诉〔2017〕12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未记载江雅康辩护人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 | 检索:复制案号前往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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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泸定县人民法院审理江雅康一案,检察院以泸检诉刑诉〔2017〕12号起诉。公开文书记载:江雅康为他人办理偷越国(边)境所需出入境证件并收受钱财。公开文书未记载江雅康辩护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江雅康犯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三、罪名官方标准定义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是指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四、刑法官方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五条

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至十、量刑、构成、区分、辩护与流程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重点包括是否明知、是否实际办证、情节是否严重。详见办案流程本罪真实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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