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个罪,普通人怎么理解?(无门槛科普)

1. 到底什么行为算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

大白话:自己编或者明知是假的,还把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发到网上、微信群、微博,把社会秩序搅乱了,就可能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它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容易混:虚假恐怖信息盯的是爆炸、生化、放射威胁这类恐怖内容;本罪盯的是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它和寻衅滋事罪也不是一回事:寻衅滋事可以评价起哄闹事、辱骂恐吓;本罪专门评价编造并传播这四类虚假信息。

常见高风险场景:在微信群编造当地发生暴乱死人、把外地命案改成本地因防疫出命案、在微博编造校园恶性事件并号召转发。本页三例全部来自公开判决。说是随手转发、只是开玩笑、阅读量是别人转的,不等于一定不构成本罪。

2. 什么情况可能不按本罪处理?

信息不属于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没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应认定为其他罪名、证据不足,都是常见争点。自首、坦白,依法可能从宽,但不能事先保证缓刑。

3. 一旦被抓,最常见结果是什么?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理结果可能包括不起诉、缓刑、实刑。认罪,不能保证缓刑。

二、本罪公开真实典型案例(全部带案号)

文书查检索「宣告无罪」时未能稳定核验到可引用的终审无罪全文,本页不编造本罪无罪案例。以下三例分别为江苏缓刑、河南缓刑、浙江缓刑。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案例一:在多个微信群编造当地暴乱死人虚假信息,缓刑一年

案号:(2017)苏0722刑初54号 | 法院:东海县人民法院(江苏)
起诉书:东检诉刑诉[2016]794号 | 辩护人:刘颖律师(江苏华德律师事务所)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 | 检索:复制案号前往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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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以东检诉刑诉[2016]794号起诉书指控张秀才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公开文书记载:2016年8月6日至8日,连云港市因反对核循环项目选址发生游行,过程中出现冲击、打砸警务人员及车辆等事件。张秀才于2016年8月7日至11日,多次使用手机在多个微信群编造、传播“连云港发生暴乱”“死人了”等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辩护人刘颖律师(江苏华德律师事务所)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认定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扣押手机一部没收。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张秀才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扣押的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说明

说是群里随手发的、后来主动投案,本例仍定罪。

案例二:把外地命案改成当地因防疫出命案发进微信群,缓刑一年

案号:(2020)豫1723刑初341号 | 法院:平舆县人民法院(河南)
起诉书:平检一部刑诉〔2020〕315号 | 辩护人:赵松超律师(河南日月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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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检察院以平检一部刑诉〔2020〕315号起诉书指控徐某某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公开文书记载: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2月13日20时许,徐某某在家中收到同村徐某发来的外地命案信息及视频,将该信息修改后称驻马店平舆县因疫情防控工作引发命案,连同视频发到两个微信群,被群内人员继续传播,造成防疫卡点工作秩序混乱及社会恐慌。辩护人赵松超律师(河南日月星律师事务所)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徐某某对指控没有异议。法院认定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徐某某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说明

说是改了别人发来的视频、不是自己拍的,本例仍定罪。

案例三:微博编造校园恶性事件被转发4409次、阅读871140次,缓刑一年

案号:(2019)浙0382刑初603号 | 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浙江)
起诉书:乐检公诉刑诉(2019)550号 | 辩护人:陈建远律师(浙江乐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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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以乐检公诉刑诉(2019)550号起诉书指控杨智华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公开文书记载:2018年5月24日20时21分,杨智华编造某医科大学发生外籍留学生性侵中国女学生的虚假信息,通过微博账号发布并转发到微博群让他人转发。该微博被转发4409次,评论1465次,阅读871140次,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辩护人陈建远律师(浙江乐泰律师事务所)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杨智华对指控没有异议。法院认定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随案移送手机两部没收。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杨智华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手机两部予以没收。

说明

说是网上跟风、阅读量是别人转出来的,本例仍定罪。

三、罪名官方标准定义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是指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四、刑法官方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司法解释与立案追诉标准

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并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应予追诉。本页江苏例在多个微信群编造暴乱死人信息,河南例造成防疫卡点秩序混乱,浙江例阅读871140次。

自首、坦白,依法可能从宽。不能据此承诺“删了帖就一定不立案”。

六、完整量刑标准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页三例主文分别为缓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一年。

七、犯罪构成四要件

  • 客体:社会公共秩序。
  • 客观: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并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 主体:一般主体。
  • 主观:故意。

八、此罪与彼罪区分

本罪 vs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虚假恐怖信息针对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内容;本罪针对险情、疫情、灾情、警情。

本罪 vs 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可以评价起哄闹事;本罪专门评价编造并传播上述四类虚假信息。

九、律师全套辩护策略

9.1 无罪辩护

  • 信息不属于险情、疫情、灾情、警情;
  • 没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 不明知是虚假信息,或者证据不足。

9.2 不起诉辩护

传播范围有限、已删除澄清,争取相对不起诉。

9.3 缓刑与罪轻辩护

证明自首、坦白、认罪认罚、初犯。

十、刑事案件办理全流程(家属版)

详见办案流程。刚被拘留请先读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同类公开处理见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真实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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