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个罪,普通人怎么理解?(无门槛科普)
1. 到底什么行为算放纵走私?
大白话:海关的人知道这车货没报关、是走私的,还帮忙放行、改系统数据,情节严重,就可能构成放纵走私罪。它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容易混:走私是货主、报关的人自己干;本罪是海关工作人员徇私帮忙放过去。它和徇私枉法罪也不一样:徇私枉法盯的是刑事案件该抓不抓;本罪盯的是海关监管环节放走私。
常见高风险场景:朋友请托后放行夹层藏货的空车、值班时私放未报关货车、登录别人账号改报关单价帮人核销外汇。本页三例分别来自内蒙古、云南、辽宁公开判决。文书查检索「宣告无罪」时未能稳定核验到可引用的本罪无罪全文,本页不编造本罪无罪案例。说是只放了一部分、已经自首、税款后来追回来了,不等于一定不构成本罪。
2. 什么情况可能不按本罪处理?
没有徇私、不明知是走私、情节未达严重、应认定为走私共犯、证据不足,都是常见争点。自首、未遂、税款已追回,依法可能从宽,但不能事先保证免刑或缓刑。
3. 一旦被抓,最常见结果是什么?
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处理结果可能包括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缓刑、实刑。已经自首,不能保证免刑。
二、本罪公开真实典型案例(全部带案号)
文书查检索「宣告无罪」时未能稳定核验到可引用的本罪无罪全文,本页不编造。以下三例分别为内蒙古免予刑事处罚、云南六个月缓刑一年、辽宁二年缓刑三年。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本页只摘公开主文和定罪事实。
案例一:受请托放行夹层藏羊肚的空车,免予刑事处罚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以二连检公诉刑诉(2015)18号起诉书指控丁某犯放纵走私罪。公开文书记载:2014年2月5日,陈某将羊肚、马板肠藏匿在四辆蒙古国籍货车车厢底部夹层内,以报空车名义从二连浩特口岸入境。包某请托海关公路监管科工作人员丁某放行。丁某先放行其中两辆,该两辆车随即被缉私人员扣留,另两辆车亦被扣留。走私入境羊肚99080千克、马板肠8970千克。辩护人其木格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丁某对罪名无异议,称主动向纪检部门供述、两辆车未放成、未造成严重后果。其木格提出属自首、犯罪未遂、初犯,建议免予刑事处罚。法院认定构成放纵走私罪,两辆车未顺利通过属未遂,自首、走私货物未流入市场、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丁某犯放纵走私罪,免予刑事处罚。
说明
说是只放了一部分、已经向纪检交代、货没流入市场,本例仍定罪;因自首、未遂等情节免予刑事处罚。
案例二:值班时两次私放未报关走私货车,有期徒刑缓刑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勐腊县人民检察院以腊检公诉刑诉(2018)43号起诉书指控陆淑瑶犯放纵走私罪。公开文书记载:2017年7月19日、7月25日,陆淑瑶任勐腊海关监管科关员期间,受朋友吴某之托,先后两次趁值班之际,在明知对方未办理任何报关手续的情况下,私放吴某安排的装有从老挝国走私入境货物的车辆。核定应缴税额为110656.42元人民币。辩护人傅启斌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陆淑瑶对事实及定性无异议。傅启斌提出向单位纪检交代、有自首、刚达立案条件、初犯,建议免予刑事处罚。法院认定构成放纵走私罪,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系自首,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陆淑瑶犯放纵走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说明
说是只是帮朋友、已经自首、刚达立案标准,本例仍定罪;因自首适用缓刑。
案例三:登录他人账号改报关单价帮走私核销外汇,有期徒刑缓刑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大开检诉刑诉[2016]258号起诉书指控于挺犯放纵走私罪。公开文书记载:1999年1月,他人将进口矿山机械用轮胎单价由9928美元/条改为2410美元/条报关,偷逃税款838620.87元。于挺时任大连海关技术处应用科科员,私自登录他人海关系统账户,将报关单单价改回9928美元/条,使对方完成外汇核销。于挺后滞留美国,2015年12月30日归国投案。辩护人于梦婷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于挺对罪名及事实无异议。于梦婷提出工作并非打击走私、投案自首、自愿认罪、初犯,希望从轻。法院认定构成放纵走私罪,被劝返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税款损失已追返,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于挺犯放纵走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说明
说是只是改系统记录、已经投案、税款后来追回来了,本例仍定罪;因自首等情节适用缓刑。
三、罪名官方标准定义
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行为。
四、刑法官方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一条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五、司法解释与立案追诉标准
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应予追诉。本页三例分别为免予刑事处罚、六个月缓刑一年、二年缓刑三年。不能据此承诺「只放了一部分就一定未遂免刑」,也不能承诺「已经自首就一定缓刑」。
六、完整量刑标准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页三例主文分别为免予刑事处罚,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以及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七、犯罪构成四要件
- 客体:海关监管秩序和国家税收利益。
- 客观: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
- 主体:海关工作人员。
- 主观:故意,且有徇私。
八、此罪与彼罪区分
本罪 vs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后者是走私行为人;本罪是海关工作人员放纵走私。
本罪 vs 徇私枉法罪:后者针对刑事诉讼;本罪针对海关监管。
本罪 vs 走私共犯:与走私分子通谋、共同实施的,可能按走私定罪;本页三例均按本罪定罪。
九、律师全套辩护策略
9.1 无罪辩护
- 没有徇私;
- 不明知是走私;
- 情节未达严重;
- 证据不足。
9.2 不起诉辩护
自首、未遂、税款已追回,争取不起诉。
9.3 缓刑与罪轻辩护
证明自首、未遂、未流入市场。本页内蒙古例免刑,云南、辽宁例缓刑,文书查未能稳定核验到本罪无罪全文,不能事先承诺无罪、免刑或缓刑。
十、刑事案件办理全流程(家属版)
详见办案流程。刚被拘留请先读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同类公开处理见放纵走私罪真实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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