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个罪,普通人怎么理解?(无门槛科普)
1. 到底什么行为算假冒注册商标?
大白话:没经过商标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用和别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就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它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最容易混:本罪是自己贴牌、用假商标;后者是卖已经贴好假商标的货。
常见高风险场景:小作坊套用名牌标识、网店团队共用假商标卖硬盘、帮人印假标识。本页案例全部来自公开判决。只是从犯,不等于一定免刑。
2. 什么情况可能不按本罪处理?
商标不相同、不是同一种商品、情节未达严重、属于销售环节而不是假冒环节,都是常见争点。从犯、情节轻微,依法可能免予刑事处罚,但不能事先保证免刑。
3. 一旦被抓,最常见结果是什么?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处理结果可能包括不起诉、免刑、缓刑、实刑。没卖出去,不能保证免刑。
二、本罪公开真实典型案例(全部带案号)
文书查检索「宣告无罪」时未能稳定核验到可引用的终审无罪全文,本页不编造本罪无罪案例。以下三例分别为浙江从犯免刑、山东从犯免刑、江苏从犯免刑。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案例一:组装燃油助力车放yamaha标识,经营额约66000元,从犯免刑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以路检公诉刑诉(2014)1690号起诉书指控耿某、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公开文书记载:2012年上半年开始,耿某与丁某谈好燃油助力车价格和数量后,雇佣徐某采购零配件并组装成整车,在未经“yamaha”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包装内放置假冒的注册商标“yamaha”字样,销售给丁某,非法经营额约66000元。2013年8月21日二人被抓获。辩护人王新平律师、顾航萍律师(浙江新平律师事务所)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王新平律师提出本案车辆与雅马哈牌车辆属于类似商品,不宜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法院认为功能、用途、主要原料、消费对象、销售渠道基本相同,应认定同一种商品,对无罪意见不予采纳;对建议适用缓刑的意见予以采纳。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耿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被告人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免予刑事处罚。
说明
名称不同但指向同一商品,本例仍按假冒注册商标定罪。从犯免刑,主犯是缓刑。
案例二: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从犯杜某免刑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宁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宁检公刑诉(2014)66号起诉书指控宁某甲、杜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宁某乙犯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公开文书记载:宁某甲、杜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宁某乙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法院认定杜某在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可免除处罚;三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宁某甲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杜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宁某乙犯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说明
帮别人贴假商标,本例仍定罪。从犯免刑,主犯是缓刑。
案例三:假冒注册商标共同犯罪,多名从犯二审免刑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宁知刑终字第2号审理假冒注册商标案。公开文书记载:周南京、赵伦新等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共同参与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部分被告人情节特别严重,部分情节严重。销售渠道涉及网店。辩护人罗贵明到庭。主犯周南京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上诉人罗镇明及其辩护人提出本案应当认定单位犯罪等意见。二审认为,相关公司已转让,不能据此否定个人共同犯罪,对单位犯罪意见未予支持。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二审判决对崔容、刘大伟、王婧、薛茸茸、张峰、罗镇明、戴思叶、范玉峰、段元玲、许真等从犯免予刑事处罚;主犯周南京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一百二十万元;赵伦新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罚金六十万元。
说明
网店团队用假商标,本例仍按假冒注册商标定罪,不是只定销售假货。从犯免刑,主犯是缓刑加高额罚金。
三、罪名官方标准定义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四、刑法官方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司法解释与立案追诉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解释,对“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按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等掌握。本页宁阳例罚金五千元、二千元档,南京例主犯罚金一百二十万元。
从犯、认罪,依法可能从宽。不能据此承诺“打工贴牌就免刑”。
六、完整量刑标准
情节严重三年以下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本页有从犯免刑、主犯缓刑。
七、犯罪构成四要件
- 客体: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 客观: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
- 主体:一般主体,单位也可构成。
- 主观:故意。
八、此罪与彼罪区分
假冒注册商标罪 vs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本罪是使用假商标;后者是销售已经假冒的商品。
假冒注册商标罪 vs 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后者是伪造、擅自制造标识本身。本页宁阳例宁某乙被定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
九、律师全套辩护策略
9.1 无罪辩护
- 使用的不是相同商标,或不是同一种商品、服务;
- 情节未达严重;
- 证据不足。
9.2 不起诉辩护
从犯、未实际销售、情节轻微,争取相对不起诉。
9.3 缓刑与罪轻辩护
证明从犯、认罪、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的争点。
十、刑事案件办理全流程(家属版)
详见办案流程。刚被拘留请先读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同类公开处理见假冒注册商标罪真实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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