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个罪,普通人怎么理解?(无门槛科普)

1. 到底什么行为算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

大白话:假发票不能印,也不能卖。你从网上买假机动车发票、雇人印假票,或者伪造火车票再寄出去,就可能构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它和非法出售发票罪容易混:非法出售发票盯的是真票被卖掉;本罪盯的是假票被制造或出售。它和持有伪造的发票罪也不是一回事:持有盯的是手里捏着假票;本罪盯的是造和卖。

常见高风险场景:车行从网上买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雇人印制几十万份假发票再批发、按买票人信息伪造火车票后邮寄。本页三例全部来自公开判决。说是为了冲销量、自己没印是雇人印的、火车票也能当发票用,不等于一定不构成本罪。

2. 什么情况可能不按本罪处理?

对象不是刑法规定的发票、数量未达追诉标准、应认定为其他罪名、证据不足,都是常见争点。认罪认罚、预缴罚金,依法可能从宽,但不能事先保证缓刑。

3. 一旦被抓,最常见结果是什么?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处理结果可能包括不起诉、缓刑、实刑。认罪,不能保证缓刑。

二、本罪公开真实典型案例(全部带案号)

文书查检索「宣告无罪」时未能稳定核验到可引用的终审无罪全文,本页不编造本罪无罪案例。以下三例分别为山东缓刑、河南缓刑、江苏缓刑。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案例一:网购伪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21份金额2946600元,罚金30000元后缓刑

案号:(2021)鲁1502刑初896号 | 法院: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山东)
起诉书:公开文书未摘录起诉书号 | 辩护人:张伟威律师(山东丽成律师事务所)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 | 检索:复制案号前往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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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吴光贤犯非法制造发票罪。公开文书记载:2018年上半年,吴光贤在经营汽车贸易公司期间,为增大汽车销售量,从网络上购买伪造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21份,伪造发票金额共计2946600元。吴光贤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缴纳财产刑保证金。辩护人张伟威律师(山东丽成律师事务所)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辩护人提出的与量刑建议相应的意见,法院予以采纳。法院认定构成非法制造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吴光贤犯非法制造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说明

说是为了冲销量、发票是网上买的,本例仍定罪。

案例二:雇佣印制假发票427950份并批发出售,罚金六万元后缓刑五年

案号:(2011)台刑初字第100号 | 法院:台前县人民法院(河南)
起诉书:公开文书未摘录起诉书号 | 辩护人:刘健律师(河南濮东律师事务所)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 | 检索:复制案号前往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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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台前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刘省文犯非法制造发票罪、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公开文书记载:2010年4月以来,刘省文伙同他人雇佣人员非法制造大量假发票,7月份开始雇佣吕寻界非法印制假发票427950份,并出售给武良波3500本。刘省文当庭认罪。辩护人刘健律师(河南濮东律师事务所)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辩护人辩称犯罪部分未遂,法院认为与查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法院认定构成非法制造发票罪、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刘省文犯非法制造发票罪、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说明

说是雇人印的、部分还没卖完,本例仍定罪。

案例三:按买票人信息伪造火车票509张票面184966元,罚金三万元后缓刑

案号:(2020)苏0412刑初1168号 | 法院: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江苏)
起诉书:公开文书未摘录起诉书号 | 辩护人:田海律师(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 | 检索:复制案号前往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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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丁某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公开文书记载:2019年12月,陈某通过网络联系买票人并收款,把身份和旅途信息提供给丁某,丁某据此制作火车票后寄出,非法获利人民币15000余元。2019年12月28日,公安机关在快递点查获丁某制作完成后邮寄的火车票509张,票面价值共计人民币184966元,经鉴定507张是伪造的。辩护人田海律师(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认定丁某构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丁某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说明

说是按别人给的信息做火车票、火车票也能当发票用,本例仍按本罪定罪。

三、罪名官方标准定义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是指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四、刑法官方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二款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司法解释与立案追诉标准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普通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4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本页山东例21份金额2946600元,河南例427950份,江苏例509张票面184966元。

认罪认罚、预缴罚金,依法可能从宽。不能据此承诺“网上买假票就一定不构罪”。

六、完整量刑标准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页三例主文分别为缓刑二年、缓刑五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七、犯罪构成四要件

  • 客体:国家发票管理秩序。
  • 客观: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普通发票。
  • 主体:一般主体。
  • 主观:故意。

八、此罪与彼罪区分

本罪 vs 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出售发票针对真发票被卖掉;本罪针对假发票被制造或出售。

本罪 vs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持有针对数量较大的假发票被持有;本罪针对制造或出售行为。

九、律师全套辩护策略

9.1 无罪辩护

  • 对象不是刑法规定的发票;
  • 数量或票面额未达追诉标准;
  • 证据不足。

9.2 不起诉辩护

份数刚过线、已预缴罚金,争取相对不起诉。

9.3 缓刑与罪轻辩护

证明坦白、认罪认罚、预缴罚金、初犯。

十、刑事案件办理全流程(家属版)

详见办案流程。刚被拘留请先读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同类公开处理见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真实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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