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个罪,普通人怎么理解?(无门槛科普)

1. 到底什么行为算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

大白话:能用来抵税、退税的发票不能拿去卖。你用别人身份证虚开77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再卖掉,或者介绍没有真实业务的公司互开专票,就可能构成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它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容易混:虚开盯的是没有真实交易却开票抵税;本罪盯的是把这类发票卖掉。它和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也不是一回事:那一罪盯的是普通发票;本罪盯的是可以抵税、退税的发票。

常见高风险场景:持他人身份证虚开77张发票违法所得70000元、介绍无真实业务开具381份专票、用合作社证件领240份发票卖掉分得79500元。本页三例全部来自公开判决。说是受别人指使、只是介绍开票、用的是合作社证件,不等于一定不构成本罪。

2. 什么情况可能不按本罪处理?

没有出售行为、应认定为虚开、证据不足,都是常见争点。退赃,依法可能从宽,但不能事先保证缓刑。

3. 一旦被抓,最常见结果是什么?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处理结果可能包括不起诉、缓刑、实刑。认罪,不能保证缓刑。

二、本罪公开真实典型案例(全部带案号)

文书查检索「宣告无罪」时未能稳定核验到可引用的终审无罪全文,本页不编造本罪无罪案例。以下三例分别为山东缓刑、江苏缓刑、安徽缓刑。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案例一:虚开77张发票违法所得70000元,罚金三万四千元后缓刑

案号:(2021)鲁0612刑初129号 | 法院: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山东)
起诉书:公开文书未摘录起诉书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 | 检索:复制案号前往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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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殷爱玲犯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公开文书记载:殷爱玲为非法牟利,本人或持他人身份证先后多次虚开山东增值税普通发票77张。公开文书记载违法所得人民币70000元。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殷爱玲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认定构成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四千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殷爱玲犯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四千元。违法所得人民币70000元由公安机关上缴国库。

说明

说是受别人指使、已经退赃,本例仍定罪。

案例二:介绍开具381份专票犯罪所得163464.8元,罚金四万四千元后缓刑

案号:(2018)苏0507刑初9号 | 法院: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江苏)
起诉书:公开文书未摘录起诉书号 | 辩护人:吕红芳律师(江苏永德律师事务所)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 | 检索:复制案号前往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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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周蒋龙犯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公开文书记载:周蒋龙明知没有实际业务往来,介绍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381份,价税合计人民币81732394.5元,犯罪所得人民币163464.8元。辩护人吕红芳律师(江苏永德律师事务所)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辩护人吕红芳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认定构成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四千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周蒋龙犯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四千元。犯罪所得人民币163464.8元予以没收。

说明

说是只是介绍开票、没有自己开,本例仍定罪。

案例三:用合作社证件领240份发票出售分得79500元,罚金十万元后缓刑

案号:(2015)烈刑初字第00127号 | 法院: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安徽)
起诉书:公开文书未摘录起诉书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 | 检索:复制案号前往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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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陈晓晗犯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公开文书记载:陈晓晗以合作社名义申领《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240份,以开票金额1%的价格非法出售,陈晓晗分得79500元。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陈晓晗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认定构成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陈晓晗犯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说明

说是用合作社证件、只分了一部分钱,本例仍定罪。

三、罪名官方标准定义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四、刑法官方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三款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款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五、司法解释与立案追诉标准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本页山东例77张违法所得70000元,江苏例381份犯罪所得163464.8元,安徽例240份分得79500元。

退赃,依法可能从宽。不能据此承诺“退了钱就一定缓刑”。

六、完整量刑标准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页三例主文分别为缓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三年。

七、犯罪构成四要件

  • 客体:国家对可抵税、退税发票的管理秩序。
  • 客观: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 主体:一般主体。
  • 主观:故意。

八、此罪与彼罪区分

本罪 vs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针对没有真实交易却开票抵税;本罪针对把这类发票卖掉。

本罪 vs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那一罪针对普通发票;本罪针对可以抵税、退税的发票。

九、律师全套辩护策略

9.1 无罪辩护

  • 没有出售行为;
  • 应认定为虚开;
  • 证据不足。

9.2 不起诉辩护

份数少、已退赃,争取相对不起诉。

9.3 缓刑与罪轻辩护

证明退赃、坦白、认罪认罚、从犯。

十、刑事案件办理全流程(家属版)

详见办案流程。刚被拘留请先读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同类公开处理见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真实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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