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个罪,普通人怎么理解?(无门槛科普)
1. 到底什么行为算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大白话: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干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比如高价买关联方产品、无偿把钱给关联公司用、用假增资抬价再高价收购股权等,让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就可能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董监高干这些事的,也按本罪处罚。它和挪用资金罪容易混:挪用更盯把本单位资金挪给个人或借贷给他人使用;本罪更盯董监高「掏空」上市公司、损害公司利益。它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也不一样:亲友非法牟利更盯把盈利业务或高价采购交给亲友;本罪主体限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或实控人,行为类型更宽。
常见高风险场景:董事长操纵高价收购被抬高估值的标的、同意关系企业明显高于市价供货、用虚假借贷或备用金把上市公司资金转给关联方。本页三例分别来自上海、安徽、新疆公开判决或公开摘要。文书查检索「宣告无罪」时未能稳定核验到可引用的本罪无罪全文,本页不编造。说是「为了公司长远利益」「已经归还」「起诉的是挪用」,不等于一定不构成本罪。
2. 什么情况可能不按本罪处理?
不是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或实控人,没有违背忠实义务,没有操纵上市公司从事刑法列举的损害行为,没有造成重大损失,应定挪用资金、职务侵占、违规披露等其他罪名,或证据不足,都是常见争点。自首、坦白、退赔、认罪,依法可能从宽,但不能事先保证免刑或缓刑。
3. 一旦被抓,最常见结果是什么?
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处理结果可能包括缓刑、实刑。已经退赔、主动交代同种罪行,不能保证一定缓刑。
二、本罪公开真实典型案例(全部带案号)
文书查检索「宣告无罪」时未能稳定核验到可引用的本罪无罪全文,本页不编造。以下三例分别为上海缓刑、安徽实刑、新疆缓刑。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及公开裁判摘要转载。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案例一:操纵高价收购与资金挪用致损,缓刑五年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卢检刑诉[2009]X号起诉书(公开文书隐去编号)指控何某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公开文书记载:何某担任某上市公司董事长,2006年底至2007年初,通过虚假增资抬高标的后再操纵公司高价收购股权,造成损失2400万元;又以虚假贸易合同预付款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用于收购、竞拍本公司股权,累计占用约1.54亿元,案发前归还约9736万元,实际损失5650万元;合计损失8050万元。何某到案后主动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第二节事实。辩护人刘某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何某对事实无异议;辩护人建议从轻处罚。法院认定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主动交代同种较重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家属判决前缴纳五十万元,依法从轻并适用缓刑。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何某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扣押在案的人民币五十万元,抵作罚金,上缴国库。
说明
说是已经归还大部分占用资金、主动交代,本例仍定罪;法院适用缓刑。
案例二:高价采购关系企业钻头配件,实刑十个月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三检刑诉〔2017〕4号起诉书指控刘谊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公开文书记载:刘谊原系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08年起同意刘某1经营的威钻公司(后变更正巨公司)以议价形式、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向公司供应PDC钻头及配件至2012年;经鉴定,自2009年至2012年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844.64万元。辩护人董兴亮、张庆方(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刘谊辩称对罪名不持异议,但主张是为公司长远利益、2012年损失不应由其承担。辩护人提出未违背忠实义务、损失数额认定错误等。法院认定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如实供述,依法从轻处罚;对不构成犯罪及损失责任等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刘谊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说明
说是领导打招呼、为公司求支持、自己后来不再管具体事务,本例仍定罪并判处实刑。
案例三:虚假借贷与备用金供关联方,缓刑三年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公开裁判摘要转载记载: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2020)新0203刑初98号案,检察机关以挪用资金罪起诉秦勇;法院认定秦勇时任准油股份董事长,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虚假借贷约4000万元、借支备用金约2785万元供关联方使用,规避审批和信息披露,导致公司被监管处罚、账户冻结并支付高额费用,造成损失七十余万元。文书查未能稳定返回该案全文,主文与事实来自观韬、兰迪、黄云律师团队等公开裁判摘要转载。公开摘要未完整记载起诉书号、辩护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摘要记载辩护人对起诉指控事实和罪名不予认可。法院认为不构成挪用资金罪,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两罪属法条竞合时优先适用本罪。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秦勇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说明
说是起诉挪用、案发前已归还,本例仍改判本罪并适用缓刑;不能事先保证一定改判或缓刑。
三、罪名官方标准定义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无偿提供资产、明显不公平交易、向明显不具清偿能力者提供资产或担保、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或承担债务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以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董监高实施上述行为的行为。
四、刑法官方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二)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三)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四)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
(五)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
(六)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前款罪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五、司法解释与立案追诉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无偿提供资产、明显不公平交易、向明显不具清偿能力者提供资产或担保、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或承担债务等,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致使公司、企业发行的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被终止上市交易的,以及其他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应予立案追诉。本页上海例损失约8050万元后适用缓刑;安徽例损失约1844.64万元后判处实刑十个月;新疆例损失七十余万元后适用缓刑。不能据此承诺「已经归还就一定缓刑」,也不能承诺「起诉挪用就一定能改判本罪」。
六、完整量刑标准
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自首、坦白、退赔、认罪,依法可以从宽。本页三例主文分别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有期徒刑十个月、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文书查未能稳定核验到可引用的本罪无罪全文,本页不编造。
七、犯罪构成四要件
- 客体:上市公司的管理秩序及上市公司利益(含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 客观:违背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列举的损害行为,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 主体: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实施的,亦可构成。
- 主观:故意(明知违背忠实义务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八、此罪与彼罪区分
本罪 vs 挪用资金罪:挪用更盯本单位资金被挪给个人或借贷他人使用;本罪更盯董监高操纵上市公司损害公司利益。本页新疆例起诉挪用,法院改判本罪。
本罪 vs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亲友非法牟利更盯把盈利业务或高价采购交给亲友;本罪限上市公司特殊主体,行为类型更宽。本页安徽例属明显不公平条件接受商品。
本罪 vs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违规披露盯信息披露违法;本罪盯掏空、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公开案例中有起诉本罪但法院仅认违规披露的情形,本页不采为定罪例。
九、律师全套辩护策略
9.1 无罪辩护
- 主体不符,或未违背忠实义务、非操纵上市公司损害利益;
- 未造成重大损失,或损失与行为无刑法上因果关系;
- 应认定为挪用资金、职务侵占、违规披露等其他罪名,或证据不足。
9.2 不起诉辩护
自首、坦白、退赔、情节较轻,争取不起诉。
9.3 缓刑与罪轻辩护
证明主动交代、退赔、认罪悔罪、损失已弥补。不能事先承诺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或缓刑。本页上海、新疆例适用缓刑;安徽例判处实刑,不能事先保证一定缓刑。
十、刑事案件办理全流程(家属版)
详见办案流程。刚被拘留请先读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同类公开处理见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真实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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