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个罪,普通人怎么理解?(无门槛科普)

1. 到底什么行为算聚众冲击国家机关?

大白话:你纠集很多人冲进镇政府、县政府,围堵大门、砸门窗、打工作人员,让机关当天没法办公,就可能构罪。你带人冲进镇政府砸玻璃桌椅并打伤工作人员;或者把车辆停在县政府门口堵通道七十小时;或者组织村民挂横幅围堵县政府大门、强行拉开铁门冲进大院,就可能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它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容易混:扰乱社会秩序盯的是机关、企业、学校的工作、生产、教学秩序,不一定要“冲进去”;本罪盯的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本身。它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也不是一回事:那边盯的是车站、马路;本罪盯的是国家机关。

常见高风险场景:带人冲镇政府砸办公设施、用车辆围堵县政府大门、组织村民挂横幅强闯县政府铁门。本页三例分别来自山东、河南、浙江公开判决。说是已经自首、已经认罪、只是跟去上访,不等于一定不构成本罪。

2. 什么情况可能不按本罪处理?

没有聚众、没有冲击、没有造成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应认定为扰乱社会秩序、只是一般上访、证据不足,都是常见争点。自首、从犯、认罪,依法可能从宽,但不能事先保证缓刑。

3. 一旦被抓,最常见结果是什么?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处理结果可能包括不起诉、缓刑、实刑。认罪,不能保证缓刑。

二、本罪公开真实典型案例(全部带案号)

文书查检索「宣告无罪」时未能稳定核验到可引用的终审无罪全文,本页不编造本罪无罪案例。以下三例分别为山东缓刑、河南缓刑、浙江缓刑。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案例一:纠集群众冲击镇政府砸坏设施并致人轻微伤,缓刑

案号:(2013)曲刑初字第77号 | 法院:曲阜市人民法院(山东)
起诉书:曲检刑诉(2013)77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 | 检索:复制案号前往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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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曲阜市人民检察院以曲检刑诉(2013)77号起诉书指控孔某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公开文书记载:孔某伙同他人组织煽动群众到镇政府、市政府上访。当日带领二百余名群众到达镇政府,围攻谩骂工作人员,砸坏办公楼门窗玻璃、桌椅及监控设施,并殴打在场公安民警和机关工作人员;当天下午又聚集到派出所打伤民警、砸坏部分办公设施。镇政府全天工作无法进行。鉴定多名工作人员损伤均为轻微伤。孔某其后投案并如实供述。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孔某供认不讳。法院认定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系自首,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孔某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说明

说是已经自首、只是跟着要补偿款,本例仍定罪。

案例二:把车辆停在县政府门口围堵通道70小时,缓刑

案号:(2019)豫1426刑初18号 | 法院:夏邑县人民法院(河南)
起诉书:夏检公诉刑诉[2018]533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 | 检索:复制案号前往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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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夏邑县人民检察院以夏检公诉刑诉[2018]533号起诉书指控穆某某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公开文书记载:为逼迫县政府取消对县城营运电动三轮车取缔的决策,穆某某伙同他人聚集在县人民政府,将电动三轮车停放在院内和门口,围堵并禁止工作人员出入,严重扰乱政府办公秩序70小时之久。穆某某开庭无异议。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穆某某无异议。法院认定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系共同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穆某某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说明

说是只是停车表达诉求、已经认罪,本例仍定罪。

案例三:组织村民挂横幅围堵县政府并强闯铁门,缓刑

案号:(2016)浙0326刑初66号 | 法院:平阳县人民法院(浙江)
起诉书:温平检公诉刑诉[2016]77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 | 检索:复制案号前往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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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温平检公诉刑诉[2016]77号起诉书指控李美锦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公开文书记载:他人为迫使县政府在水库移民赔偿中超出原协议支付赔偿款,组织村民上访。村民到县政府门口企图冲闯门禁未果后,李美锦等人在大门铁拉门上悬挂横幅,围堵通道。次日七十余名村民再次围堵,三十余名村民强行拉开并砸打铁拉门,闯入大院围堵办公楼约半小时,部分巡防队员受伤,玻璃门被砸裂。李美锦积极参与,强闯办公楼被阻止。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李美锦开庭无异议。法院认定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李美锦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说明

说是只是跟去要移民赔偿、已经认罪,本例仍定罪。

三、罪名官方标准定义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是指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四、刑法官方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二款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五、司法解释与立案追诉标准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工作无法进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应予追诉。本页曲阜例砸坏设施并致人轻微伤,夏邑例围堵70小时,平阳例强闯铁门围堵办公楼。自首、从犯、认罪,依法可能从宽。不能据此承诺“只是上访就一定不构罪”。

六、完整量刑标准

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页三例主文分别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七、犯罪构成四要件

  • 客体: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 客观: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
  • 主体:一般主体,处罚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
  • 主观:故意。

八、此罪与彼罪区分

本罪 vs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扰乱社会秩序覆盖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秩序;本罪专门评价冲击国家机关。

本罪 vs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公共场所秩序盯的是车站、马路;本罪盯的是国家机关。

九、律师全套辩护策略

9.1 无罪辩护

  • 没有聚众冲击,只是正常反映诉求;
  • 没有造成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或严重损失;
  • 应认定为扰乱社会秩序,或者证据不足。

9.2 不起诉辩护

作用较小、已认罪、未造成人身伤害,争取相对不起诉。

9.3 缓刑与罪轻辩护

证明自首、从犯、坦白、初犯、社区调查评估合格。

十、刑事案件办理全流程(家属版)

详见办案流程。刚被拘留请先读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同类公开处理见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真实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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